《石城县粮食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3-02-03 16:34:49

一、背景依据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赣州市粮食应急预案》和《石城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石城县应急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欧冠盘口:实际,特别制定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为及时预防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石城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社会稳定。

三、内容概要

一是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由县政府按照粮食管理事权,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

二是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设石城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应急日常工作;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负责应急粮食的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并依法做好职责范围内粮食市场监管工作,同时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县级粮食生产用种储备,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生产;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畅通,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粮食应急预案所需经费,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的运输;县市监局负责加强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价格干预措施;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负责对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县农发行负责给指定企业落实采购、加工、调拨、运输、供应应急粮食所需的贷款;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济粮的发放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的电力调度,保障应急粮食加工用电;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及时准确地组织发布相关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三是建立全县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全县以及全市、全省、国家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报告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四是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接到指挥部指令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部门的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五是为应对粮食应急状态,根据《石城县应急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和市场供求情况以及粮食应急供应的需要,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在同级财政预算中落实应急粮食储备的利息、保管费、轮换费用等,确保在应急的情况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调控粮源。

六是应急工作终止后,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对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

四、《办法》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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