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
违法建设单位:石城县嘉源针织织造有限公司
建设位置:石城县琴江镇古樟工业园一期C288-2号地块
处罚机关:石城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期限: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1日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石自然资规罚决字〔2025〕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一条以及参照原《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因省自然资源厅尚未制定新的细化标准)和石城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1月16日局长办公会的会议精神予以罚款处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对改变外立面色彩、材质的违法行为,处以工程造价8%罚款,罚款金额为:9600元(120000元×8%)。
缴纳罚款时间:2025年3月3日
石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