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具有石城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参保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缴费标准是多少?
按照现行政策,城乡基本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4个档次,参保对象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政府根据不同缴费标准给予参保对象相应财政补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四、缴费方式有哪些?
方式一:微信扫码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在税费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年自主缴费”里缴纳当年保险费。
方式二:微信生活缴费流程:打开微信,依次点击→我→服务→生活缴费→社保医保→选择江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输入身份证号和缴费金额缴费。选择“正常缴费”是缴纳当年的保费,选择“特殊缴费”需要确定是否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补缴。
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石城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0797-5702169)详细咨询。
五、如果中断缴费,可以补缴吗?
可以。参保人员因经济困难等个人原因应参保而未参保或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可自愿补缴,但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补缴以前年度保险费参保人员须先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县市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提出中断补缴申请,生成补缴计划,然后通过微信等方式缴费(补缴选择“历年核定缴费”)。
六、养老保险费是不是缴满15年就可以?
按规定缴费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是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必备条件,为鼓励参保人长期缴费,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发2%的基础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七、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年满60周岁,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对象。
八、办理领取手续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申请待遇领取对象需携带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到所在的村(居)委会、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县市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填报《待遇核定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九、退休后待遇怎么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等于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终身。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
十、待遇领取人员是否每年要进行资格认证?
(一)认证时间:
待遇领取人员每年须进行资格认证,从2023年开始,认证时间调整为待遇领取对象上一年度认证时间开始计算至认证当年,365天为一个认证周期。比如:某个待遇领取对象2022年的认证时间是5月1日,那么2023年必须在5月1日前完成认证,否则属于超期未认证人员,对未按时进行资格认证的对象,将停发其养老金,待其认证后恢复。
(二)认证方式:
1、下载“江西人社”APP或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行自助认证, 认证步骤:打开“江西人社”APP——选择顶部敬老服务专区——选择保险种类——开始认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拍照——完成认证;
2、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在乡镇村(居)委会、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市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进行认证。
3、对长期重病卧床、重度残疾、严重瘫痪及高龄等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可就近联系所在村(居)委会、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预约上门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