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应急管理局欧冠联赛投注:印发《2024年度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三个计划的通知
局各股室、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现将《石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石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防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石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石城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要求,结合欧冠盘口: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石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欧冠联赛投注: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欧冠联赛投注: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推进党建引领、治本攻坚、能力提升、固本强基、宣传扩面、示范创建为主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县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坚持强化执法、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则。通过监管执法促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辖区安全生产状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突出重点时期,兼顾日常监管;四是坚持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力求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与监察执法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五是坚持计划与机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以计划监督检查为主,机动监督检查补充,细化监管执法任务,促进监管执法责任落地落实。
三、总体要求
根据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的要求,对纳入局监管范围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按“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含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全部纳入计划安排,综合督查、调研指导等其他行政检查工作不纳入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日常监督检查应当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基础上细化制定每季度、月度具体的重点和一般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和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执法频次并向社会公示;专项监督检查根据上级安排或监管工作需要,结合被检查的重点和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执法人员数量等情况视情确定原则性的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四、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有序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活动,精准实施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聚焦重点检查事项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对列入计划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事故隐患的整改率100%,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加大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及时报送典型执法案例,依法推进“行刑衔接”。通过精准实施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使用力度,提升办案能力和执法效果。
五、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承担具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矿山股、危化股、工贸股、安全生产协调股,纳入本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共6名;委托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3名人员参与行政执法,确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合计9名。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51天)×执法人员数量(9人)=2259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818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1189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252个工作日。
六、监督检查范围
(一)重点监督检查单位
结合欧冠盘口: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确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监督检查对象为重点监督检查单位:
1.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2)非煤矿山:全县所有在产矿山、长期停工停产后复工复产矿山;
(3)工贸等八大行业:涉爆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涉使用危化品企业。
2.近3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事故,或者上年度以来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上年度以来存在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情形的生产经营单位。
4.列入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
5.列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名单,尚未解除惩戒的生产经营单位。
6.试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7.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七、监督检查分类
综合考虑应急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监管对象的分布、规模情况等因素,根据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的要求,列入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164家(详见附件)。其中,重点生产经营单位24家,实行全覆盖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140家,分别按照各行业领域企业不低于80%比例采取“双随机”抽查。
重点监督检查(24家):2024年,纳入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数量分别为非煤矿山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9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工贸企业1家。此类监督检查,由各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股室牵头,相关股室参与,全部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
一般检查安排(140家):对纳入直接监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库中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工贸企业等开展监督检查。2024年,纳入一般监督检查企业数量分别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73家、工贸企业67家。此类监督检查,由各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股室负责实施,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应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并同步录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八、执法检查内容
(一)通用监督检查事项
1.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7.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安全设备情况;
9.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10.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1.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2.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3.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4.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5.事故风险及应急措施告知情况;
16.是否存在非法生产、未批先建等情况;
17.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评审或者论证、备案、评估等情况。
(二)非煤矿山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非煤矿山相关证照取得情况、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的变化更新图纸情况、作业中段和同时作业点数与设计对比情况、地下矿山安全出口设置情况、露天矿山安全距离情况、安全台阶参数与设计对比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仓库危化品分区分类储存,避免超量、超品种储存,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放情况;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投用情况;危险工艺岗位持证上岗情况;企业自用柴油安全设施和备案情况。
(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安全设施完好情况,防雷设施检验检测情况,产品流向登记执行情况。
(五)工贸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粉尘涉爆企业6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4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其他行业检查事项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六)安全技术服务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执行情况等。
九、执法检查要求
(一)对列入监督检查计划的企业,根据局队合一的要求,由局各监管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执行,各监管股室要将全年监管执法计划按月进行分解;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体制,改进监督检查方式,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实效,运用“互联网+执法”等系统开展执法,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增强企业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专业化执法检查,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同类隐患重复出现、安全基础不牢的企业日常检查频次和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手段,精准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监督检查通过听取企业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要通过聘请专家和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参与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按程序规范执法。安全生产执法全过程应用 “互联网+执法”系统,执法文书由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执法信息由监督检查人员同步录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三)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按期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对违反法律法规构成立案处罚的应立案查处,行政处罚统一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行,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四)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随时进行核实检查。
(五)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相关信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要求,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六)各股室由次月5日前将完整、规范的执法文书和重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影像资料及时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归档。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实施。将安全监督检查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具体负责。各监管股室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制定与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是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要根据行业领域特点,结合任务要求,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和时间,对年度计划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制定季度、月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确保计划实施有力有序。要统筹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在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中,同步落实年度监督检查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做好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并严格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
(二)严格程序,依法履职。各监管股室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前要聚焦重点工艺、重点部位、重点事项编制具体检查方案。监督检查时,要统一着装亮证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改正,并落实执法闭环管理;构成立案处罚的,按照事实清楚、依据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要求,对照自由裁量标准有关规定,严格案件查办,强化以案促改警示作用,做到“检查一次规范一家、处罚一家警示一片”的作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按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
(三)强化措施,提高效能。各监管股室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环节,要全过程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执法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切实增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强化部门联合、上下联动,提升执法实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在执法中做到“执法先送法、执法先服务”, 通过公正执法、人性化执法、说理式执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监管股室要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结合执法实情充分释法说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着力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对安全生产广泛宣传,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曝光,着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本计划制定年度执法计划。
附件:1.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2.2024年安全生产一般监管企业名单
附件1
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共24家,实行全覆盖检查)
序号 |
企业名称 |
责任股室 |
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石城县黄柏岭钾长石矿 |
矿山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2 |
石城县晶硅源实业有限公司奇石坳冶金用石英岩 |
矿山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3 |
石城恒鑫矿业有限公司琉璃坑建筑砂岩矿 |
矿山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4 |
石城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 公司 |
矿山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5 |
赣州汇通铜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6 |
石城屏山加油站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7 |
石城岩岭加油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8 |
中石油石城县小别加油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9 |
中国石化石城城南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10 |
中国石化石城城北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11 |
中国石化石城东城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12 |
中国石石化石城花园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13 |
中国石化石城横江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14 |
中国石化石城官桥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15 |
石城创业园加油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16 |
石城县石吉高速南加油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17 |
石城县石吉高速北加油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18 |
中国石化石城龙岗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19 |
中国石化石城小松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20 |
中国石化石城高田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21 |
石城丰山加油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22 |
石城木兰加油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23 |
石城大由加油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24 |
石城丹阳加油站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季度 |
|
附件2
2024年安全生产一般监管企业名单
(共140家,分别按照工贸行业20 %、烟花爆竹 30%的比例
采取“双随机”抽查确定38家)
序号 |
企业名称 |
责任股室 |
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赣州美度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2 |
赣州盛邦服饰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3 |
赣州市超华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4 |
赣州市莱格斯鞋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5 |
赣州市蓝鱼鞋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6 |
赣州新旭晖鞋业发展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7 |
江西佰盈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8 |
江西宝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9 |
江西大唐国际石城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10 |
江西大由大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11 |
江西德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12 |
江西广红鞋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13 |
江西广通木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14 |
江西恒昌矿山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15 |
江西金石宝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16 |
江西铭鑫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17 |
江西省汉酉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18 |
江西省美满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19 |
江西省石城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20 |
江西省石城县矿山机械厂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21 |
江西省威尔国际矿业装备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22 |
江西石城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23 |
江西石城县南方有色选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24 |
江西石城县永盛选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25 |
江西石城智慧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26 |
江西新质鞋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27 |
江西政安消防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28 |
石城龙行天下鞋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29 |
石城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30 |
石城维真纺织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34 |
石城县赣江源电力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32 |
石城县海润制衣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33 |
石城县宏励达鞋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34 |
石城县鸿森鞋业有限责任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35 |
石城县鸿顺手套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36 |
石城县金雀桥服饰织造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37 |
石城县联盈纺织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38 |
石城县山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39 |
石城县昇逹鞋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40 |
石城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41 |
石城县万景混凝土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42 |
石城县雄达白莲有限责任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43 |
石城县源达盛服饰织造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44 |
石城县长安太阳鞋服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45 |
石城县振洲服饰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46 |
石城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47 |
石城鑫烨服装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48 |
欣隆(江西)服饰织造发展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49 |
赣州御龙轻纺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50 |
赣州市创大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51 |
赣州市积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52 |
石城县科萌鞋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53 |
石城县鑫泰鞋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54 |
江西德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55 |
石城龙升体育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56 |
石城县诚瑞服饰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57 |
江西省新三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58 |
江西珞赫皮件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59 |
石城县凯嘉服饰织造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60 |
赣州千卡服饰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61 |
江西省宇发鞋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62 |
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63 |
江西杰斯凯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64 |
江西家隆鞋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65 |
江西吉耀精硅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66 |
石城县立城鞋业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67 |
石城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半年 |
|
68 |
屏山镇烟花爆竹零售店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69 |
鑫祥香烛批零店 |
工贸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70 |
屏山镇河东村烟花爆竹销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71 |
石城县琴江镇长天村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72 |
珠坑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73 |
岩岭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74 |
小松镇供销社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75 |
丰山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76 |
高田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77 |
石城县小松镇家家乐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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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石城县琴江镇沙塅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79 |
石城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赣江源镇径口村直营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80 |
屏山镇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81 |
屏山镇西环路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82 |
石城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高田镇连锁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83 |
石城县康銮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84 |
洋地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85 |
木兰新河村街上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86 |
横江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87 |
龙岗新街尾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88 |
石城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丰山乡福村连锁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89 |
屏山亨田街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90 |
大由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91 |
小松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92 |
小松镇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93 |
石城县赣江源镇秋溪美英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94 |
石城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珠坑乡过龙陂直营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95 |
珠坑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96 |
石城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大由第五连锁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97 |
珠坑街上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98 |
岩岭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99 |
桐江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00 |
石城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丰山乡连锁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01 |
高田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02 |
大由乡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03 |
丰山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04 |
石城县横江镇奇峰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05 |
石城县横江镇康萍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06 |
石城县沔坊卫新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07 |
丰山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08 |
小松石田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09 |
石城县大由晓林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10 |
屏山镇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11 |
屏山镇屏山村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12 |
赣江源镇友联村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13 |
小松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14 |
珠坑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15 |
石城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零售部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16 |
龙岗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17 |
石城县坝口清贺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18 |
石城县大由乡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19 |
石城县菊英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20 |
屏山镇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21 |
龙岗乡新龙村烟花爆竹 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22 |
石城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木兰连锁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23 |
石城县赣江源镇洋地街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24 |
石城县木兰新河上街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25 |
石城县横江镇小院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26 |
横江镇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27 |
岩岭街上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28 |
高田镇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29 |
赣江源秋溪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30 |
木兰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31 |
石城县桐江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32 |
新河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33 |
石城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横江小姑连锁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34 |
大由濯龙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35 |
大由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36 |
丰山陈江村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37 |
大由水南村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38 |
小松镇小松村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39 |
屏山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140 |
高田烟花爆竹零售店 |
危化安全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每年 |
|
石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防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
为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防灾救灾领域监管职责,提高监督检查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应急管理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等要求,参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规定,结合欧冠盘口:防灾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欧冠联赛投注:应急管理重要论述,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严格按照省、市、县委、县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有关防灾救灾决策部署、按全省“大抓落实年”活动要求,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防灾救灾责任,有效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领域风险,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为石城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实施年度防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指导负有监督检查职能的股室依照防灾救灾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精准实施监督检查,切实督促被监督检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严惩各类防灾救灾领域违法行为。持续引领乡(镇)应急管理站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对照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履行应急管理部门在森林防灭火、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救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职权。
三、监督检查人员和对象
局防灾救灾领域监督检查以专项监督检查形式开展。纳入局防灾救灾专项监督检查计划的监管股室为应急管理股、地震监测股、综合减灾和物资保障股。
(一)防汛抗旱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对象:岩岭水库,大昌坝水库。
2.监督检查时间:二季度
3.监督检查内容:防汛责任落实、度汛方案及运用计划编制、防汛物资储备及抢险队伍准备等情况。
4.监督检查方式:县应急管理股牵头,可单独或会同县水利局相关股室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二)森林防灭火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对象:各(乡镇)东华山林场、金华山林场。
2.监督检查时间:一季度、四季度
3.监督检查内容: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与演练、扑火队伍建设、扑火物资储备等应急救援准备情况。
4.监督检查方式:县应急管理股牵头,可单独或会同县林业局相关股室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三)地震地质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对象:县城区域应急避难场所、乡镇临时应急避难场所和2024年在建重大工程。
2.监督检查时间:二季度、三季度
3.监督检查内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和重大在建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抗震设防要求落实等情况。
4.监督检查方式:地震监测股牵头,可单独或会同县住建局相关股室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四)救灾和物资保障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对象:以核实信访举报等方式为主,并结合相关工作对全县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下拨工作开展随机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时间:一季度、三季度
3.监督检查内容:对是否存在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是否存在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方式:救灾和物资保障股牵头,单独或会同执法大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采取实地走访、查看台账资料、上门入户和随机抽样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检查督导。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股室要高度重视年度防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咬定目标不放松,心无旁骛抓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高质量完成。各监管股室要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主动加强相关法规政策、执法基础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各配合股室要主动对接牵头股室,统筹安排人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
(二)规范执法程序。认真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明确被检查对象名称、行政执法人员、检查事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内容。检查时,要按规定统一着装、亮证执法;现场检查结束后,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于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予以查处,对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进行处理,落实执法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服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防灾救灾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结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整改要求和救济途径,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的应急管理法治意识。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坚持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以铁的纪律、铁的手段大抓落实、狠抓落实,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自觉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执纪监督,树立应急管理部门良好形象。
石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为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督促全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确保全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高质高效完成和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欧冠联赛投注: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县和应急管理部有关决策部署、全省“大抓落实年”活动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全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实现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提供有力执法监督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做实执法监督,聚焦当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执法闭环管理、严格自由裁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推动全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深化欧冠盘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三、主要内容
(一)执法制度执行情况。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其他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时限,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执法情况以及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等。
(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情况。严格按照分类分级要求,编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录入“互联网+执法”等信息系统,并报上级部门备案;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是否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等。
(三)现场执法检查情况。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目录和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关要求,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运用“互联网+执法”等系统开展执法,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按要求下达执法文书等。
(四)案件办理情况。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等要求查办案件,落实告知、听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制度规定,按要求报送典型执法案例等。
(五)行刑衔接情况。执法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等。
(六)作风纪律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开展执法工作。
(七)队伍建设情况。配备执法装备、服装并加强使用与管理;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要求,定期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考核等。
(八)其他情况。落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要求和全省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等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四、执法监督方式
大力推行“行业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线上线下同步”的立体执法监督模式,各监管业务股室在实施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督导检查、明查暗访时,一并对乡镇应急管理站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要求、规范执法文书、案卷制作等进行监督指导。对各监管业务股室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对11个乡镇和1个城市社区管委会实施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全覆盖抽查,推动执法培训、案件评议、执法比武、示范执法等活动常态长效开展。落实全县应急管理部门深化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力促形成职责理顺清晰、工作规范高效的执法体制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汇聚监督合力。采用统一调度和监督指导等方式,督促承担执法监督职能的内设机构对本县11个乡镇和1个城市社区管委会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工作。各监管股室负责各自监管领域内的执法监督具体工作,发现未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要求的问题,要当场予以纠正。
(二)优化监督机制。按照建立“监督权威高效、惩治深入彻底”监督机制的目标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执法监督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本地、本股室工作实际,不断优化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制定执法监督计划;在开展执法监督时要做好谋划部署,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开展执法监督,提高执法监督实效。
(三)严抓问题整改。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县局有关股室在执法工作以及文书案卷制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试行)》规定,下达《行政 执法监督通知书》,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定期对欧冠盘口:应急管理系统执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层层压实责任。
(四)守牢纪律底线。在开展执法监督过程中应当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坚持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以铁的纪律、铁的手段大抓落实、狠抓落实,主动接受局纪检监察组的执纪监督。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单位或有关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附件: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具体安排
附件
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具体安排
序号 |
工作事项 |
时间 |
备注 |
一、监督指导县局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4次 |
|||
1 |
监督指导矿安股开展监督检查 |
一季度 |
|
2 |
监督指导危化股开展监督检查 |
二季度 |
|
3 |
监督指导工贸股开展监督检查 |
三季度 |
|
4 |
监督指导危化股开展烟花爆竹领域监督检查 |
四季度 |
|
二、监督指导县局防灾救灾监督检查4次 |
|||
1 |
参与救灾和物资保障监督检查 |
上半年 |
|
2 |
参与指导地震地质监督检查 |
上半年 |
|
3 |
参与防汛抗旱监督检查 |
下半年 |
|
4 |
参与火灾防治管理监督检查 |
下半年 |
|
三、对乡(镇、管委会)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12次 |
|||
1 |
赴屏山镇、丰山乡、城市社区管委会进行监督指导 |
一季度 |
|
2 |
赴大由乡、赣江源镇、横江镇进行监督指导 |
二季度 |
|
3 |
赴龙岗乡、小松镇、高田镇进行监督指导 |
三季度 |
|
4 |
赴珠坑乡、琴江镇、木兰乡进行监督指导 |
四季度 |
|